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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解读 | 国家助学金

信息来源: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发布日期:2024-09-10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专科(高职)生人均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按照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发放。退役士兵学生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二 、专科(高职)生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时间及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9月30日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足额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四、相关事项

学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如有疑问,可拨打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0371-6582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