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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思政学习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08:40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学真知、明信念、践真理,在青年大学生中选拔学习与品行的典范,根据《关于印发<“思政学习标兵”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豫水职院党〔2025〕3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思政学习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豫水职院党〔2025〕3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此次“思政学习标兵”评选范围按学年进行,即2024-2025学年(包含2024年下半年和2025年上半年)在我校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学习的学生。

二、评选时间

3-6月,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程序提交相关材料,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标兵候选人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为确定之日起至学期末)

9-12月,结合学生的提交材料以及考察期间的成绩和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合格名单并进行巩固培育。

三、评选比例

“思政学习标兵”评选人数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4%。

四、评选要求

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形成了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新人。申报者递交申请书时应已参与2及以上思政类竞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及其他各类实践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集体利益。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思政课及各学习、实践任务,评选周期内各门思政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思政学习标兵候选人考察期间表现良好,在评比期间内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成绩无不及格。(思政课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共四门。

五、材料报送

1.各院系学生参照评审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由辅导员对其现实表现审核后(审核意见需体现在附件1申请表中),符合条件的向本学期任意思政课教师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包含附件1申请表、2024年下半年成绩单、2024年下半年参与实践活动情况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只发送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班级+电话”,无需成绩单和佐证材料。提交材料时间截至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2.思政课教师根据文件的评选条件进行初筛,并将初筛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于所属教研室,各教研室收齐汇总后进行二次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