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豫水职院〔2021〕9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岗位聘任与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豫水职院党〔2023〕81号)相关规定,拟对学校教职工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取得的教研成果、2024年学生技能竞赛指导、2024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进行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类型
(一)完成时间在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已在学校科研系统登记的教研成果:
1.高层次教研项目立项奖励。
2.教学工程项目立项奖励。
3.教学成果奖奖励。
4.教材奖励。
5.学校重大项目建设立项结项奖励。
(二)完成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学生技能竞赛指导奖励(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注:该时间段内的指导课时费已发放,此次不再统计。
(三)完成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奖励(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组或多位教职工完成的项目、教材等成果,应由主持人或名次靠前的完成人完成奖励分配后统一申报,未申报奖励分配的只奖励项目负责人。
2.对一项成果在同一年度获得多个奖项的,只奖励最高奖项。
3.同一个成果,以前已经作为某一种奖项给予奖励,后又获得新的奖项,若以前奖励低于后来奖励额的本次可给予补差,不予重复奖励。
4.请申报人将申报成果的电子版完整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纸质资料,否则不予奖励:
(1)教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教学成果类:经学校申报的项目、成果不再提供纸质原件;未经学校申报的项目、成果需提交纸质原件。
(2)教材提交原件。
(3)学生技能竞赛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证书经教务处下发的,不再提供纸质原件;未经教务处下发的,需提交纸质原件。
(4)其它必要或能够起佐证作用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成果,对照《奖励办法》(豫水职院〔2021〕93号)填写《教研成果奖励汇总表》(见附件1)、《学生技能竞赛指导奖励汇总表》(见附件2)、《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奖励汇总表》(见附件3),将汇总表和相关原件提交至所属部门审核。
2.部门审核。本次申报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请各部门指定一名教师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成果纸质资料的收缴、审核、报送及领取等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各部门对照《奖励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如实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资料,填报所在部门《教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学生技能竞赛指导奖励汇总表》、《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奖励汇总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请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_1022@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3.学校汇总。教务处查验后返还相关原件。
四、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教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学生技能竞赛指导奖励汇总表》、《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奖励汇总表》纸质版以及相关成果资料提交至教务处(415室),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