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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河南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09:50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6号)要求,大赛期间将组织开展“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以下简称绝技展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和执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活动项目申报

2025年5月25日前,符合征集要求的项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展演活动项目推荐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与项目视频一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hwec.edu.cn,邮件以“绝技项目申报+申报人+标题”命名。

(二)已被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项目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四、征集要求

(一)展演项目评审标准。申报项目包括生产制造、数字技术、艺术创意、美食制作、社会服务、其他等六大类。评审标准要求具有技能性、推广性、独创性、挑战性、观赏性。其中,技能性是指生产、生活中的一技之长,对提高个人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具有促进作用;推广性是指在传技带徒、乡村振兴、富民增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独创性是指在特定行业和技术领域内达到顶尖水平,对行业技术技能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挑战性是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和不确定性,需要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付出更多努力才能完成;观赏性是指项目展演内容具有较强视觉冲击力和形象感染力,适合视频展播和大舞台展示。

(二)技术标准。申报的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以MOV格式或MP4格式提交,分辨率为1920*1080。建议使用高分辨率摄像机或手机拍摄,如用手机拍摄须采用横向拍摄;使用定向防噪音麦克风,确保视频内没有风声、无关人员说话声手机铃声等噪音;拍摄环境以自然光为主,可根据需要使用辅助光源。

(三)版权要求。申报短视频须为申报人原创,申报人应确定对作品具有独立、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申报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法律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申报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申报人同意免费授予主办方对申报作品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作品提交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或其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申报人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菲菲 冀健红

联系电话:0371-65821021

附件:

1.“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活”展演活动展演活动项目推荐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

  •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