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于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学真知、明信念、践真理,在青年大学生中选拔学习与品行的典范,根据《关于印发<“思政学习标兵”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豫水职院党〔2025〕3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思政学习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豫水职院党〔2025〕3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此次“思政学习标兵”评选范围按学年进行,即2025-2026学年(包含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在我校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学习的学生。
二、评选时间
3-6月,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程序提交相关材料,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标兵候选人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为确定之日起至本学期末)
9-12月,结合学生的提交材料以及考察期间的成绩和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合格名单并进行巩固培育。
三、评选比例
“思政学习标兵”评选人数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4%。
四、评选要求
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形成了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新人。申报者递交申请书时应已参与2次及以上思政类竞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及其他各类实践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集体利益。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思政课及各门课程学习、实践任务等,评选周期内各门思政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在思政学习标兵候选人考察期间表现良好,在评比期间内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成绩均及格,无挂科情况。
(说明:高职阶段思政课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共四门。在2025-2026学年间,学生若上过以上任何一门思政课,均需在申请表中体现相应成绩)
五、材料报送
1.各院系学生参照评审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由辅导员对其现实表现审核后(审核意见需体现在附件1申请表中),符合条件的向本学期任意思政课教师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包含附件1申请表、2025年下半年成绩单、2025年下半年至材料提交时参与实践活动情况的佐证材料,时间范围为2025.09.01-2026.4.3,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二课加分证明等。
电子版材料只发送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班级+电话”,电子版材料无需成绩单和佐证材料。学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星期五)。
2.思政课教师根据文件的评选条件进行初筛,并将初筛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于所属教研室,各教研室收齐汇总后进行二次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各教研室报送时间截至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