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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 09:52来源:国际交流中心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6〕1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领域

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相关或相近学科均可申报(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选派类别与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具体条件: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的学术及语言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20)。

三、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推荐

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26年6月22日至6月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上传全部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出国 (境)进修学习教师登记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从信息平台打印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将 《202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创新子项目人员汇总表 》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2. 学校审核与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发展潜力、留学必要性及计划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为推荐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并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3. 专家评审与公示

省教育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官方网站对推荐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人员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评审后,于2026年8月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四、派出与管理

(一)留学资格有效期

录取人员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派出。逾期未派出者,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推荐单位主体责任

各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统筹“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明确专人负责。

派出前: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按期派出;进行行前教育(含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及诚信教育),明确国外研修目标,协助办理派出手续。

在外期间: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和检查,协助做好在外管理。

回国后:督促留学人员于回国后1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研修报告,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报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五、资助内容

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省按1:1配套,不得向留学人员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标准以录取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彤

联系电话:0371-65821087

联系地址:航空港校区博学楼316室

联系邮箱::hnshgjjlzx@126.com

国际交流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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