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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30 16:00来源:心理健康中心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35)》,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和工作案例征集认定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征集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校分类遴选解析若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优秀案例,重点聚焦解决学生普遍存在的共性突出心理问题,针对家庭问题、心理与精神疾病、学业困扰、生涯发展、人际关系、情感问题等在日常心理教育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遴选具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汇总梳理,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危机干预、案例回溯等研究。

(二)征集对象

本次优秀工作案例征集面向我校心理健康中心专、兼职咨询师、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三)征集要求

1.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把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对认定为优秀案例授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称号,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厅评选活动。

2.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人际关系不良等)引发的×××(案例特点,如危机干预等)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

请参评单位于4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工作案例电子版PDF文档;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Word 文档。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我校心理健康中心,电子材料打包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shxljkzx@163.com。

联系人:张孟星

联系电话:65821252(花园路校区) 68682058(航空港校区)

心理健康中心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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