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精准高效完成贷款回执录入、信息核验及材料归档等重点工作,保障助学贷款顺利审批、发放,现就我校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贷款回执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一、贷款回执收集上报时间
2026年9月15日前
二、具体安排
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本年度继续通过分批汇总并及时录入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
(一)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回执录入信息,向各学院下发《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表》(以下简称《录入表》)。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人数较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须要严格按工作时限完成《录入表》录入项信息(回执码、学生学号录入准确,欠缴费用总额录入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之和)的录入。《录入表》信息录入完毕后请将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nshzz@126.com。
(二)学生报到后,向所在学院提交《受理证明》纸质材料(复印件也可以),或提供回执验证短信中的回执校验码;学院核验学生年级、学制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排查是否有重复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非全日制学生申请贷款等异常情况。
(三)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学院则在《录入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并由学生本人写出放弃贷款申明;如学生未报到,学院则在《录入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未报到”(如休学、退学、入伍等),并提供学生(如休学、退学、入伍等)证明。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办理
学生在地方农商行、农信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贷款,需提交经办银行出具的高校回执、确认函等材料给学院。
学院要根据生源地相关机构的来函要求,指导学生办理校内回执的相关事宜。如来函要求回执加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学院需先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认定(是否正常报到,是否在籍在校),由学院集中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原件返还学生,由学生本人按银行要求寄回当地经办机构。如来函需要提供学校财务账户信息并加盖学校财务处盖章的,学院可指导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财务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账号:253322026353
开户行:中行郑花路支行
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868200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