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初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0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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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请通知申报人员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一、正常评审人员 1.校内推荐用表(见下表),一式15份。非高校教师系列参照本表填写。 2. 资格相关证书: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 3.论文、著作需提交符合要求的网站检索页(放入相应论文的首页、著作内)。 各类证书(去掉封皮)、论文、著作原件分别装袋,并附目录清单。 所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二、转评人员 1.按正常评审人员要求提交材料。 2.不推荐跨系列职称转评。 三、提交材料时间 2017年11月12日(星期日)15:00——18:00,过时不再接收。 四、有关说明 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4年的,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人事处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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