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送交移动电话票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7 00:00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

        请中层以上干部于12月6日以前将2016年度下半年移动电话票据(要求:1、必须为2016年机打票,2、本人粘贴好并于报账人栏签字)交于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版权所有: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豫ICP备05018154号 | 技术支持:信息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