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通知(豫水党(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院特困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现将2 0 1 8年元旦春节期间特困党员救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我院慰问救助活动于2月9日前结束。
二、活动内容
各支部要采取全面调查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办法,对本支部特困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在元旦春节期间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并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请特困党员救助,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一)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对象主要包括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因老、残、病、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慰问的党员。结合本支部实际,可适当扩大走访慰问范围。
(二)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6 0 0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之一的党员可向省委省直工委申请救助:
1. 下岗失业尚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党员;
2. 所在企事业单位经营困难,连续半年以上没有领取工资的党员;
3. 家庭人口多且多数成员无固定收入或未享受低保待遇的离退休党员;
4. 因重病、自然灾害、子女上学、突发变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三、具体要求
1. 严格把关。为增强救济补助的针对性,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救助条件,确定上报对象。逐人填写《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助申报表》,于2 0 1 8年1月16日前报厅党委办公室。
2. 认真落实。要以对党组织、对特困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特困党员的救济补助工作。各支部协助院党委做好救济补助发放工作。
3. 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救助特困党员工作机制,做到有人抓、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特困党员管理台帐,对特困党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广泛参与,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是长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帮助特困党员尽早解困、脱困。
附件: 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助申报表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