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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1 16:22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数: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评选

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水职院[2018]82号

各部门: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投身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经学院研究,今年继续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的评选

学院组织各部门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按照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考核办法》,由院党委对各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出10个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一个必要条件,然后从中推荐、研究,确定5个先进集体。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分组进行考核,每组按总人数的10%推荐,分管院领导为各组召集负责人。在各组推荐的基础上,由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本学年的“三育人”先进个人。

分组情况如下:

1.水利工程系

2.土木工程系

3.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4.经济管理系

5.环境工程系

6.基础部

7.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8.教研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训中心、

成教处、财务处

9.院办

10.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11.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12.人事处、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

13.党办、离退休工作处、工会

14. 建管局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评选

依据学院《班主任分级制度及管理规定》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分别按班主任人数的20%和辅导员人数的15%由学生处组织推荐,报学院统一研究确定。

二、评选时间

先进集体的评选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先进个人及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27日,具体考核时间各组自行确定。

三、有关说明

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同时享受“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荣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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