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评选
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水职院[2018]82号
各部门: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投身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经学院研究,今年继续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的评选
学院组织各部门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按照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考核办法》,由院党委对各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出10个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一个必要条件,然后从中推荐、研究,确定5个先进集体。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分组进行考核,每组按总人数的10%推荐,分管院领导为各组召集负责人。在各组推荐的基础上,由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本学年的“三育人”先进个人。
分组情况如下:
1.水利工程系
2.土木工程系
3.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4.经济管理系
5.环境工程系
6.基础部
7.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8.教研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训中心、
成教处、财务处
9.院办
10.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11.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12.人事处、教育质量监控办公室
13.党办、离退休工作处、工会
14. 建管局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评选
依据学院《班主任分级制度及管理规定》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分别按班主任人数的20%和辅导员人数的15%由学生处组织推荐,报学院统一研究确定。
二、评选时间
先进集体的评选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先进个人及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27日,具体考核时间各组自行确定。
三、有关说明
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同时享受“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荣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