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关于2018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
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省水利厅关于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依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18】139号文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系(部)推荐
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报所在系(部),由系(部)统一审核、推荐至学校。
二、日程安排
(一)各系(部)组织个人申报、材料展示,进行资格审查(11月2日—11月7日)
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整理、上报职称评审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材料报送至本人任课所在系部。各系(部)推荐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1.各系(部)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原件进行审验,确保无误。
2.各系(部)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网上检索审验。
(二)学院接收材料并展示、资格审查、量化、推荐(11月8日—18日)
1. 11月8日,人事处接收职称材料。推荐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复印件按《申报XXX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材料袋外面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系列、专业。《申报XXX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一式17份,过时不再接收职称材料。
2.材料展示(11月8日—9日)。
人事处组织对系(部)推荐人员职称材料集中展示。
3.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量化、评审推荐(11月12日—18日)。
三、其他
对于论文外审、答辩、教案等相关事宜,根据要求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