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规范学院值班工作,提高值班工作水平,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将学院行政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段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期间:8: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由学院办公室值班。
2.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期间:12:00~14:30、17:30~次日8:00(冬季),12:00~15:00、18:00~次日8:00(夏季)。每天一个班,实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和主副班制度。
3.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以及寒暑假,每天分为白班和夜班两个班,白班8:00~18:00,夜班18:00~次日8:00。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和主副班制度。
二、值班工作要求
1.实行24小时值班在岗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脱岗、串岗、误岗,确保全时在岗备勤。
2.实行主副值班制度。学院值班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统筹安排,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轮流值班。主值班人员为中层干部,副值班人员由主值班自行安排一人,必须是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不得安排临时人员或学生替班。白班的主、副值班人员要求同时在岗值班,夜班21:00后要求主值班人员在岗值班。
3.值班人员安排。工作日期间,由学院办公室安排一个中层干部做主值班,负责中午、夜班值班。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以及寒暑假,每天安排2个中层干部做主值班,一个负责白班、一个负责晚班。
4.实行无缝交接制度。主值班人员应当签到签退,副值班人员签字签到。接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值班室并签到,主动与上一班人员交接值班情况,并把值班重要情况(含已办和待办)在学校《值班记录表》上登记清楚。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班登记,防止出现空档。
5.值班换班。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可在值班前与相关中层干部协商换班,并通过OA办公平台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6.主值班人在值班期间是学院对内对外的联络人和总协调人,负责统筹处理来电来访和紧急事务,确保内外联络和上传下达等信息畅通。主副值班人主要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接待来人来访,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做好信息报送、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