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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1 09:18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

为做好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水职院〔2018〕14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报对象

符合认定条件的院内专兼职教师。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

2.《2019年度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

三、其他要求

1.请各系部务必通知本系部专兼职教师,并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在表格相应栏目签字盖章。(日期填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之间)

2.系部填报《2019年度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连同附件2一起务必于4月12上午10点前报送人事处。电子表格请发邮箱:1633491494@qq.com,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史达理(0371-65821289)。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事处

   2019年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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