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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14:20来源:学校办公室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了更科学精准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春季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返岗时间

1、满足返岗条件的行政坐班人员4月22日返校上岗。

2、花园路校区全体教师4月25、26日返郑。

二、教职工返岗条件

疫情期间教职工管理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教职工返岗工作方案》《教职工疫情联防联控制度》《教职工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执行,返岗教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返岗教职工由学校通知,未接到返岗通知的,请不要返校。

(2)返岗教职工须自返岗之日前14天未离开过郑州,无发热(体温≥37.3°C)、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

(3)外地返郑的教职工开学返校前要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

(4)请已返郑的教职工自即日起(含五一假期)不要离开郑州,尽量减少外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餐聚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郑州者,须向学校人事处报备。

(5)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6)返校途中,注意路途安全,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车或开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学院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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