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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9 21:48来源: 点击数:

各系部、部门:

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拟对我院教职工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励的范围

(一)发表或完成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二)成果奖励申报的类型

1.论文类奖励:在正式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源刊JA类型)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被有关文摘等转载的学术论文等;

2.著作类、教材类奖励:我院教职工完成的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

3.成果类奖励:各级各类成果奖励;

4.各级各类项目结项奖励;

5.高层次科研团队、平台立项奖励;

6.我院作为立项单位获得的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奖励;

7.职务发明专利奖励。

(三)不予奖励的成果

1.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论文集、会议论文、非正式期刊上的论文;

2.发表在各种非法期刊上的论文;

3.再版、修订版及内容不变书号改变的著作及教材;

4.各种有作假、剽窃现象的成果;

5.其它不符合《河南水利与环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的成果。

二、成果奖励申报要求

1.论著、教材、项目等由数名教职工共同完成,可以指定某一位教师集中申报,避免重复申报;

2.在同一期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的只奖励其中一篇;

3.对同一项成果获得多个奖项的,本次只选择其中最高的奖项给予奖励;

4.同一个成果,以前已经作为某一种奖项给予奖励,后来又获得新的奖项,若以前奖励低于后来奖励额的本次可给予补差,不予重复奖励;

5.申报人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须完整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同时提供原件。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分别为:

(1)论文:发表或收录该论文刊物的原件,刊物的封面、版权页、显示作者名字的目录页、论文页的扫描件各1份;

(2)著作、教材:原件,封面、版权页、显示作者参编章节页的扫描件各1份;

(3)项目: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其扫描件各1份。

(4)专利:原件,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印鉴页的扫描件1份;

(5)高层次科研团队、平台:相关文件原件及扫描件各1份;

(6)其它必要或能够起佐证作用的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各1份。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通过在学院网站 “数字校园入口”录入个人工号及密码,点击“科研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扫描件(注意:所有电子版请上传合格的扫描件,勿用手机拍摄;不上传扫描件者视为审核未通过,不予奖励),并将原件交所属系部、部门审核。各系部、部门须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本系部、部门教师的网上申报材料审核、成果原件的收缴、审核、报送及领取等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2.本次申报以系部、部门为单位进行,请各系部、部门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各类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件、扫描件。

3.请各系部、部门认真填写《系部、部门统计教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shkeyan@126.com,纸质材料由统计人、系部或部门领导分别签字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四、时间要求

本次教科研奖励网上系统申报、系部或部门初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请各系部或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相关成果原件(按顺序和汇总表保持一致提交)、《系部、部门统计教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汇总整理后于2020年9月14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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