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窗帘采购项目实行公开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窗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豫水职采2020-014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预算金额13万元,最高限价13万元。
五、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内容:
学生宿舍楼共344个房间需安装窗帘344套;A4楼共30个教工宿舍需安装窗帘30套;A4楼二层行政办公室共9个房间需安装窗帘18套;A6楼二层系部办公室共10个房间需安装窗帘20套。
七、项目工期:限定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八、项目地址: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航空港校区院内。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窗帘制作安装相关内容。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总务后勤处(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办公楼315房间)。
3、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获取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总务后勤处(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办公楼315房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71-6582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