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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17:05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系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要求和《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18〕1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河南省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调整部分职称申报年限规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进行调整:申报副高级职称,需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作为过渡,2020年仍按原规定4年执行,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相关政策

(一)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者,在满足《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基本评审条件的同时,需满足《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18〕139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谨慎选择申报类型,一旦申报不允许修改申报类型。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的评审不分类型。

(二)申报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职称申报专业及系列应与现从事专业及岗位一致。

(三)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届时原件仍未到的业绩将不能计算。凡不具备评审条件要求的业绩成果材料和到截止时间未正式出版、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不能提供正式证件的有关成果,不作为评审条件业绩成果对待。

(四)根据学校党委会审定、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人事代理人员(已聘5人除外)职称归属高校教师系列,名称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水利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聘办法进行评审推荐。人事代理人员从事辅导员岗位的,除满足教师系列评审条件外,申报相应任职资格必须满足近3年年均带班人数原则上在160~200人之间,并以200人为基数,每增(减)20人加(减)0.5分,加减分不超过3分。

(五)各级转评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三、日程安排

(一)系部审核推荐。各系部组织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并进行资格审查(11月9日-11月20日)

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整理、上报职称评审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教师系列人员报送材料至本人任课或学科所在系部。各系部推荐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审核。

1.各系部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审验,确保无误。

2.各系部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网上检索审验。

3.11月12日前,各系部报送教师系列正高级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外审论文(一式二份)至人事处。

4.11月16日前,各系部报送《2020年度职称拟申报人员花名册》(系部签字盖章)(附件6-1)

5.11月20日前,各系部需报送:

(1)《2020年度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附件6-2)(按正高、副高、中级分三张表格报送,系部签字盖章)。

(2)通过系部资格审查人员《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6-3)(系部盖章并签署意见)一式2份报送人事处(按照汇总表名单的排序整理排成2套,并提交评审简表中符合省、校职称文件业绩材料的pdf的扫描电子版)。

(3)《2020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表》(系部签字盖章)(附件6-4)。

(二)学校审核推荐。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推荐(评审)委员会量化推荐(评审)。(11月23日-11月30日)

1.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学校纪检监察、宣传、教务、科研、督导等部门分别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时间、考核结果、外审论文、教学、科研、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资格审查。11月26日,人事处将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反馈至各系部。

2.材料复核。学校综合推荐(评审)委员会材料复核组对基层单位推荐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对师德失范、学术造假、不符合相应系列、层级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3.量化、推荐、公示。对复核通过人员,学校综合推荐(评审)委员会成立推荐小组,按照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进行量化、推荐,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公示。

(三)推荐上报。学校综合推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推荐上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个人向系部提供材料

1.《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份。

2.个人资料扫描件,并按下列条件进行分类打包:

(1)申报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

(2)评审条件:

①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相关资料。

②工作业绩: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相关资料。

说明:年度考核、任职时间、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供给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供给各系。

(二)系部报送学校材料

1.《2020年度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

2.经系部核实的各申报人《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纸张正反打印)一式2份。

3.《2020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表》(按正高、副高、中级分类)。

(三)材料要求

1.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的扫描件。论文类别划分以检索当年的中科院JCR分区、省教育厅当年权威期刊目录为准。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2.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3.教师系列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还应提交2篇参加外审的代表性论文。论文需将作者所有信息隐藏后复印,一式2份。复印件分装2个档案袋,袋内需装《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论文鉴定意见表》(附件6-5),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外审论文登记表》(附件6-6)粘贴在每个档案袋的封面,其中“申报人编号”一栏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编写。外审鉴定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人文社会科学论文仅限独著),全文系外文的论文需另附中文概要。

4.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和正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严格按《评审简表》填写说明(附件4)进行规范填写;个人资料扫描件按要求分类打包整理。

(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各申报人员和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推荐小组审核材料时要实行责任制,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到人。重点审核: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馈,并取消当年度推荐资格。

3.破格及转评申报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须到推荐评审会上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

4.参评人员要认真准备材料,尽量避免材料的反复补充更换,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5.职称推荐会通过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网上申报。

6.个人及系部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职称评审工作问询电话:65821289周颖琦老师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5821020(纪检监察处)

电子邮箱:rsc1289@163.com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附件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关于印发《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4:《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附件5: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学科(专业)名称目录

附件6:职称用表:

6-1:2020年度职称拟申报人员花名册

6-2:2020年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

6-3: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6-4:2020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表

6-5: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论文鉴定意见表

6-6:外审论文登记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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