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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01 10:27来源: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工作,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4月6日正式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总值班室每天下午17:00前向水利厅值班室上报当天值班情况。
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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