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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10:54来源: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家属院:

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截止下午14时,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天燃气安全用气常识

1.如果天燃气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使用不当,容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使用天燃气应养成“人不离火,人走关气”的良好使用气习惯。

3.应优先选用金属软管连接天燃气烧器具,并定期更换,防止龟裂、松动、脱落而导致漏气。

4.建议安装使用天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二、天燃气紧急处置措施

如发现天燃气泄露,可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杜绝火种,严禁启闭一切电气(切勿开关抽油烟机、排风扇、电视照明设备;切勿使用明火、吸烟、按门铃、拨打或接听电话或手机、使用插头等),并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

3.如有燃气泄露情况,请务必在室外安全的地方拨打天燃气抢险电话或客户服务电话0371-68855777。

三、在单位和家庭消防安全方面,要做到

1.三清“三清”:清通道、清厨房、清阳台。

2.“三查”:查源头、查隐患、查能力。

3.“三关”: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因三月份天燃气公司人员已入户排查,近期天燃气公司人员对各单位、生活区公共管道部分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四、严禁电动车推入楼道存放或充电;手机充电器、充电宝使用过程中硬做到人走电断。


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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