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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7 09:29来源: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工作,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4月5日放假,共1天。
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值班人员到岗值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及干部职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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