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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08:28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19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22〕11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232号)要求,请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遴选的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填报好的《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考核表》(附件2)1份、佐证材料1份以及根据考核内容准备的1至2分钟的汇报材料1份交至人事处402房间章昕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汇报及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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