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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1 12:12来源: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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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印章使用管理,根据豫编办[2012]211号,豫政文[2013]83号等文件精神,经领导研究决定,停止使用“河南省信阳水利技工学校”印、“河南省漯河水利技工学校”印、“河南省水利职工培训学校”印及“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印。今后涉及上述相关印章的文件,均以“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印代章。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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