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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科研外事处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各部门:

按照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关于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奖励的工作部署,现开展2022年度大禹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2022年度大禹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须符合《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大禹奖奖字〔2021〕2号,可登录http://www.ches.org.cn/ches/dyj/jlbf/查阅)有关提名资格的规定,并应注意以下要求:

1.2022年度大禹奖申报者不作为当年提名专家。

2.提名时须认真选择提名等级,并勾选是否同意降等评审。如选择降等评审,评审奖励过程中不得撤奖。

3.提名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开始实践应用;提名科学普及奖的作品,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公开出版;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应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

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干部申报大禹奖前,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对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

5.2020年度、2021年度大禹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成果的前三名完成人不得申报2022年度大禹奖。

6.申报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普及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二、提名程序

2022年度大禹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程序为:提名申请、提名书填报和提名公示。

(一)提名申请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排名第一的提名专家)须在大禹奖申报系统(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dyj.mwr.cn)进行注册,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责任专家提名申请表》,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由责任提名专家签字),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完成注册。奖励办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

(二)提名书填报通过审核的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按照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根据申报数量,为每个申报者分配系统填报账号和密码。申报者凭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提名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起上传至系统,提交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给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申报者需从系统下载并打印提名书和附件(公示证明材料单独打印),邮寄至通讯地址。

(三)提名公示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主要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

三、材料要求

大禹奖提名申报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三份。

2.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四、时间安排

请我校意向教师提前联系,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提名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5821025


科研外事处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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