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2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工作要求,结合我省高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依照高校教师资格工作改革方案,我省将于11月中下旬开展2002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主要针对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以及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但上半年未参与认定或材料不全未通过人员。

请拟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认定通知》)要求,尽快进行“网报”和“体检”工作,并于11月27日18:00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清单(《认定通知》附件3)中规定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好后,提交至人事处刘萍老师,同时OA发送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认定通知》附件6)电子版用于汇总,逾期报送材料不予接收,谢谢配合!


人事处

2022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郑州市2021年度授权专利资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  豫ICP备05018154号 |  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36号  |  邮编:450008
招生咨询电话:0371-658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