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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2年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6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2022工作进展及绩效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任务(项目)分工的通知》(豫水职院〔2021〕41 号)和2021年数据填报承担部门情况,现就做好我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2年工作进展及绩效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在12月15日17:30之前完成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

二、采集平台

职业教育提职培优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tizhipeiyou.36ve.com。

三、填报方式

数据填报将采取任务(项目)填报部门责任人自行填报的方式。数据填报账号以及登录信息将会在数据填报工作开启阶段做相应通知,请各任务填报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四、任务分工

本年度数据统计主要涉及的部门有:党政办、组织部、财务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教学督导处、科研外事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水利工程系、土木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环境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具体任务分工和负责人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1.“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是建设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的迫切需要,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进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此次提质培优管理平台填报工作。

2.个别项目需要提交综述材料或者相关文件的请相关部门一并准备好上传,上传时注意转换为pdf格式文档。

3.登录平台后,可以查看并参考2021年的数据填报内容。

4.指标数据采集时间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

5.需要上传的政策文件附件,要以政策文件名称作为附件名称。

6.资金金额单位:如未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一律采用“万元”。

7.凡是涉及到填写数字的指标,如果没有数据,那么填写“0”。比如:没有资金投入,请填写“0”。

8.对于指标中,凡是“选择‘是’,要求上传相关文件”的情况,必须上传附件。

联系人:芈书贞 联系电话:0371-65821208


教务处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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