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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2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3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公共科目学习内容: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河南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省“两会”精神。三是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四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五是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等。六是安全常识、生态环保、公文写作等其他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内容。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围绕省“十大战略”,开展高层次研修班,学习创新驱动、现代产业体系、数字化转型、新兴产业、文旅文创融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双碳”战略、制度型开放战略等方面内容。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工作人员。主要是2021-2023年全省各事业单位新招聘(含招才引智、新调入)人员,由工勤岗位向管理(专技)岗转岗人员(含2022已转、2023年拟转),政策性安置人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中青年骨干(主要指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工作人员。2022年度已经参加过省直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的人员不再报名参加。

三、培训地点

主要依托全省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干部网络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四、培训形式

采取分类与统一相结合的办法。教育、卫健系统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新聘用人员较多的也可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方案及结果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所属事业单位由当地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培训方案及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五、报名方式

请拟报名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于2月24日前OA发送至人事处章昕老师。


人事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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