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增强咨询服务意识,明确咨询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在个体心理咨询工作中,为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的首位咨询师即为首问负责人。
二、按照首问负责原则,一般由首位咨询师负责来访者后续的心理咨询。
三、当首问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应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转介给另一位合适的咨询师。
四、如来访者首次咨询后要求转介咨询,则由首问咨询师负责联系和预约合适的咨询师,转介个案材料。
五、遇到严重问题的来访者,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经讨论后决定是否跟踪、转介和进行危机干预。
六、由首问负责人负责与来访者所在院系老师联系,负责跟踪、转介和危机干预的具体事宜。
七、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行为,一经查实,要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