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规范、有效进行,中心实行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值班: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因事不能按时值班的,应在值班前一天告知中心负责人,以便中心安排调值。
2、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本着“助人自助”的原则,做好每位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
3、在咨询过程中遇到有自杀、杀人倾向或精神疾病等心理危机学生时,及时与中心专职人员联系,说明情况,做好咨询记录,并协助中心进行应急处理或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
4、值班人员在每次值班结束时,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值班记录和咨询记录,保证记录的完整性(记录留存中心),并及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
5、值班人员不允许在值班地点接待校外来访者。
6、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咨询记录、咨询录音以及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对外泄露;研究、写作等若采用咨询案例资料时,应确保隐匿可辨认出寻求专业服务者的信息;涉及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案例报告,应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