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水职采-2025-022
2.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航空港校区消防评定及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包 | 航空港校区消防评定技术服务 | 450000.00 | 450000.00 |
2 | B包 | 航空港校区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技术服务 | 530000.00 | 53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范围:
A包:航空港校区消防评定技术服务,依据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航空港校区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并编制评定报告,报告须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合格。评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措施、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装置、建筑灭火器及其他消防设施。
B包:航空港校区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技术服务,依据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对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航空港校区现有房屋建筑实施安全鉴定并编制鉴定报告,报告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合格。鉴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同时承担检测面剔凿及修复工作。
5.2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出具的保留认定意见书之日止。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A包: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了登记(提供系统平台截图);
B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A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4年7月1日起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B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4年7月1日起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自行承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招标代理部)。
3.方式:现场领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
4.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工业十一路与双鹤一街交叉口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2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6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62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