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发布日期:2025-12-18
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下学生(附件1)已达到退学条件,但因联系不上等原因,以公示方式告知。如果对以上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此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若无异议,学校将按照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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