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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17:06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6〕70号)精神,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本次评选覆盖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按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两大类别分类评审,奖励等级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我校申报高等职业教育类。

本次重点奖励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显著创新性和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转变教育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产业升级与数字化转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优化教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普融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教学紧密对接行业企业需求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申报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则上须获得校级教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申报成果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取得显著成效、作出积极贡献,并经过≥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一等奖≥4年)。

3.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理论创新与实践突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成果形式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含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得仅以教材为主要成果申报。

四、成果完成人员

1.个人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限1项,作为成员参与的成果总数不得超过2项。

2.成果完成人限额:特等奖≤15人,一等奖≤13人,二等奖≤10人。

3.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

五、工作程序

1.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附件3)、《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附件4)、《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5)。

附件3中成果简介、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案、成果的创新点、成果推广应用效果及新闻媒体报道填写时不得出现单位、成员姓名等信息。

附件4需提供两个版本,其中一版是完整版,另一版是全文隐去单位、成员姓名等信息的评审版。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12:00前,统一将材料(附件3、附件4-完整版、附件4-评审版、附件5)的电子版(Word版与PDF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_1022@126.com,以“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单位”命名。并将纸质材料(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博学楼21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公示

2026年3月31日至4月8日,学校将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遴选5项优秀成果推荐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网络填报

推荐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项目,须于2026年4月15日前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教研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s://hnzyjy.haou.edu.cn//),按要求完成网络填报。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冀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821021

教务处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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