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退役复学学生及有服义务兵役经历的在校生,均可申请。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均属国家助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如果退役士兵学生已获得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不得再重复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学期学生必须正常在籍,如休学、退学等也不能申请。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700元执行,每学期1850元。
三、申报工作
1.请各学院、各班级认真摸排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对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提交退役证复印件、填写《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xxxx院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学生信息录入》(附件1)、《2025-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提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注意事项:之前已经提交过退役证复印件材料的学生,本次也需要提交,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学期一申请。)
3.请各学院于4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退役士兵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进行系统申报。
四、工作要求
1.本通知涉及到的退役士兵学生基本信息,请各学院、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保护学生信息数据安全,要“一对一”与学生核对信息,切勿大范围直接公布学生基本信息。
2.各学院、各班级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政策宣传,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关系广大退役士兵学生的切身利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旦漏报,无法补报!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晓政策,并切实做好情况摸排和数据的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不漏一人!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计入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