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办公室《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以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18〕139号)精神,请提出复核申请的教师于2020年12月10日8:00—17:30到学校办公楼209房间对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复核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过时不确认,视为参评教师自行放弃确认、认可复核结果。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