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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7 10:01来源:科研外事处 点击数:

各系部、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有关工作安排,为全面掌握2020年度学校各类教科研数据,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成果统计的时间范围: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2.在该时限内我校教职工取得的各类教科研成果,具体包括:

(1)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出版的著作及教材;

(3)获得的专利;

(4)各级立项项目;

(5)各级结项项目;

(6)各级获奖成果;

(7)学术交流等。

二、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统计要求

1.高度重视

教科研成果统计是学校教科研发展情况的重要体现,是学校实行科学决策、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评先、晋级、教科研成果奖励的重要依据,各系部、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统计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

2.如实填报

教职工个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登录校园网“科研管理系统”,将有关成果详细情况进行逐项填写(请务必填写准确),并上传清晰的扫描件(请勿上传照片),经个人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的扫描件各1份。

(2)著作:封面、版权页、显示作者参编章节或字数页的扫描件各1份。

(3)项目: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扫描件1份;横向科研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书扫描件1份;结项证书扫描件1份。

(4)成果奖: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1份。

(5)专利:专利证书扫描件1份。

(6)其它必要或能够起佐证作用的扫描件1份。

3.严格审核

请各系部、部门科研管理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前对所属教职员工在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扫描件信息与录入信息是否一致,上传扫描件的清晰度等问题),如有不符合申报要求者,请通知教师个人及时修改完善,信息无误的及时完成审核。

(二)其他事项

1.对在本次统计范围内,教职工本人却不上报的成果,本学期教科研成果奖评定时将不予承认。

2.如遇到信息无法提交的情况,请及时更新或更换浏览器。如使用360等浏览器的,请把浏览器模式设置为极速模式后再录入。

科研外事处联系人:张老师,0371-65821025


科研外事处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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