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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6 18:47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291号)文件,学校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鉴定范围

1.2024年度立项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原则上均须参加本次结项鉴定。

2.2022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项目也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结项原则

各项目要主动对标2026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核心内容,通过结项鉴定,突出“问题导向-理念创新-解决方案-实践检验-显著成效-推广应用”实现预期目标。

三、鉴定结项条件

所有项目结项鉴定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材料。研究报告检测查重率不超过20%。申请结项时须提交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等学术平台出具的检测报告。支撑材料包括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较高的专著、教材、教案、论文等,一般应是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取得的研究成果。正式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等信息。

1.重大项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同时,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前三)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正式出版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等经教育部批准立项的教学类项目且已结项,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可在重大项目里至多替代一篇核心论文。

2.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同时,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前三)作为第一署名人在正式出版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下同)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正式出版职业教育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等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教学类项目且已结项,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可在重点项目里至多替代一篇普刊论文。

3.其他类别规划项目的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

上述成果均应为项目批准立项后所获得的成果,且应与项目核心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四、鉴定工作程序与要求

1.材料提交

各项目需提供《结项鉴定书》(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结项鉴定汇总表(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附件4,按需填报)。11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务处邮箱,以“202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结项+项目主持人”命名。

2.初审鉴定

学校组织专家在11月28日前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初审鉴定。

3.网上填报

初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2日前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nzyjy.haou.edu.cn)完成材料上传,所有结项材料均须上传PDF版本。

学校于12月5日前逐一进行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项目结项材料真实、规范、完整。

2.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准备与系统填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成果参与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周子怡

联系电话:0371-65821021

教务处邮箱:Jwc_1022@126.com

教务处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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